1、商标注册
在加拿大,商标权无需通过注册获得。但注册可带来多项法律权益,包括:
注册有效期内,在加拿大全国范围内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
有权阻止他人在加拿大全国范围内注册和 / 或使用可能构成混淆的近似商标;
有权提起法定商标侵权索赔;
可在加拿大申请提交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据《巴黎公约》在其他成员国主张该商标的优先权。
2、商标注册簿
加拿大知识产权局(CIPO)管理着一份包含所有商标注册信息及申请信息的公共注册簿,可通过线上查询。
提交申请前建议进行检索,但 CIPO 的检索本质上无法涵盖未注册及未提交申请的商标。因此,潜在申请人通常会委托商标代理人进行更全面的检索。
3、注册期限
商标注册的初始期限为注册之日起十年(2019 年之前注册的,初始期限为十五年)。
商标权人可通过提交续展申请延长初始期限,2019 年之后的每次续展可再延长十年。续展可涵盖注册中所列的全部或部分商品和服务,且续展时无需证明商标的持续使用。但注册后连续多年未使用该商标,可能会引发简易撤销程序。
若未办理续展,该商标将从注册簿中注销,且无法恢复。
4、申请要求
自然人、公司或其他法律实体均可提交商标申请,一份申请也可包含两名及以上申请人。无需委托商标代理人,但这是常见做法。外国商标权人建议委托加拿大商标代理人,因为 CIPO 不会向国际代理人发送与商标申请相关的文件。
商标申请需包含以下内容:
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
商标的图样和 / 或描述;
以具体且通用的商业术语说明与该商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
相关商品和服务对应的《尼斯分类》类别;
申请费;
拟注册商标类型所需的其他特定要求。
若申请主张优先权,加拿大申请还需注明在先申请的日期、国家以及优先权申请号。
提交商标申请的现行费用清单可在 CIPO 官网查询。
5、注册前的商业使用
自 2019 年起,商标申请人不再需要声明其是否已将该商标用于相关商品或服务,也无需注明首次使用日期。但注册后,若注册人连续三年未使用该商标,该注册可能会被撤销。
6、注册中的在先权利考量
CIPO 会审查商标是否可注册,并检索注册簿中可能构成混淆的第三方注册及待审申请。加拿大审查员还会通过线上渠道及公共数据库,考量未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
7、申请的撤销、变更、修改或更正
商标申请的某些基本修改通常会被接受,但对商标进行实质性修改或扩大所列商品和服务范围的修改将不予接受。
8、商标申请的分割
若商标申请仍在审理中,可进行分割。当原申请仅针对部分所列商品和服务被提出异议或反对时,申请人可考虑分割申请。
分割申请的提交流程与原申请类似,分割申请需明确注明其为分割申请,并引用原申请的申请号。
9、申请中的错误信息
商标申请中的错误信息可能导致申请在注册前被驳回,或注册后被撤销、注销。
可通过提交申请修改来更正申请中的错误信息,但对可修改的信息存在一定限制。
10、注册驳回
若商标申请包含任何注册禁止情形、缺少必备信息,或商标不具有固有显著性,该申请可能会被驳回。
在申请被驳回前,申请人会收到审查员的异议通知,并获得纠正申请缺陷或陈述异议应撤回理由的机会。能否克服异议取决于异议的性质。
11、马德里体系
加拿大是马德里体系成员国。在加拿大拥有商标申请或注册的申请人或注册人,若为加拿大国民、在加拿大有住所,或在加拿大设有真实有效的工业或商业场所,可申请国际注册。《商标条例》第二部分详细规定了通过马德里体系申请国际注册的全部程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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