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雇佣法的主要渊源有哪些?
雇佣法的主要渊源包括:
国际条约及欧盟条例与指令;
比利时宪法;
联邦及地区法律及其实施令;
国家、行业及公司层面的集体谈判协议(简称 “CBAs”);
个人雇佣协议;
工作规章(即一份强制性文件,规定雇佣的一般条款,并向员工告知公司内部的工作运作与组织情况);
惯例与政策。
同一事项通常受多个渊源管辖,例如工时、薪酬、解雇等。
2、哪些类型的劳动者受雇佣法保护?不同类型的劳动者如何区分?
所有员工均受雇佣法保护。独立承包商不受雇佣法保护。
部分员工群体享有特殊保护,尤其是在解雇方面。例如:
员工代表机构(职工代表会、健康与安全委员会及工会代表团)的正式成员或替代成员;
社会选举候选人;
孕妇、休产假的员工、休育儿假的员工以及享受时间信贷制度的员工等。
此外,蓝领员工与白领员工之间存在一种传统但日渐淡化的区分方式。
3、雇佣合同是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若否,雇主是否需向员工提供特定的书面信息?
无固定期限的雇佣合同无需采用书面形式。
以下特定类型的雇佣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需在合同生效前签署):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特定工作劳动合同;
兼职劳动合同;
学生劳动合同;
家庭作业型劳动合同(在家工作);
临时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
雇佣合同中的某些特定条款也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方可具备法律效力与可执行性,例如竞业限制条款与职业培训条款。
雇主必须向员工提供工作规章的书面副本。
4、雇主是否必须遵守任何最低雇佣条款与条件?
是。比利时雇佣法中相当一部分内容为保护员工而具有强制性,由此形成了诸多最低雇佣条款与条件,例如:
关于工时的最低规定;
最低工资标准与福利;
解雇补偿金 / 通知期的最低要求等。
5、雇佣条款与条件通常是否通过集体谈判达成?谈判通常在公司层面还是行业层面进行?
雇佣条款与条件的确定方式包括:(1)由法律规定;(2)通过集体谈判协议协商确定;(3)通过个人协商确定。集体谈判的层级包括:(1)国家层面;(2)行业层面;(3)公司层面。谈判结果以集体谈判协议的形式正式确定:
国家层面的集体谈判协议由全国劳资委员会签订,适用于所有雇主与员工;
行业层面的集体谈判协议由行业级联合委员会签订,在皇家法令宣布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前提下,适用于相关行业的所有雇主与员工;
公司层面的集体谈判协议由单个雇主与(至少)一个工会在公司层面签订,仅适用于该雇主及其员工。
集体谈判协议可涵盖与雇佣法相关的所有集体及个人事宜,包括工时、最低工资、年终奖金、餐券与环保券等各类福利、解雇保护以及公司重组相关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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