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法律规定重婚罪追诉期是多久

重婚罪的追诉时效问题在婚姻家事案件中经常成为争议焦点。根据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追诉时效为五年。由于重婚罪的最高刑期是两年有期徒刑,因此其追诉时效自然适用五年期限。

实务中曾遇到这样一个案例:陈某2016年在上海与妻子登记结婚后,2018年又在杭州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育有子女。2023年案发时,虽然第一次重婚行为已过五年时效(2018-2023),但因其与第三者持续同居至2021年才结束关系,故对2019-2021年的行为仍在追诉期内。这个案例很好地诠释了持续性犯罪的时效计算特点。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1.对于同时存在多个婚姻登记的情况,应从最后一份结婚证办理之日起算;2.对于事实重婚情形,通常以共同生活关系终止时间为准;3.若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要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笔者认为实践中最容易产生误区的是对"犯罪行为终了日"的理解。比如某公司高管王某在北京、广州两地分别组建家庭长达十年之久,这种情况下追诉期要从最后一个家庭关系解除时才开始计算。

实务建议:1.受害人应注意保存微信聊天、共同居住证明等关键证据;2.律师代理时应重点审查户籍变更、子女出生证明等时间节点;3.对于跨省重婚案件要特别注意不同地区的婚姻登记信息联网情况。思考题:如果张某在境外通过伪造证件实施重婚行为,其追诉时效应当如何计算?

最后提醒各位读者:虽然法律规定重婚罪追诉期为五年看似明确,但在具体个案中往往涉及复杂的证据认定和时间节点判断。这也是为什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专业律师介入的重要原因。

←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