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针对非欧盟注册或无欧盟注册最终受益所有人的收购方,设有外国投资审查程序。若此类收购方参与某一交易,且在该交易中获得对目标集团超过 25% 的控制权或投票权(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该比例甚至为 10%),同时目标集团的业务涉及或关联某些(范围宽泛的)敏感活动或资产(包括以下类别),则该收购需向比利时联邦间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 “ISC”)申报,并需获得批准后方可完成:
(1)关键基础设施领域;
(2)关键技术;
(3)“关键投入品” 供应(如能源、原材料,乃至粮食安全);
(4)获取敏感信息、个人信息的途径及控制此类信息的能力;
(5)私人安保;
(6)媒体自由与多元性;
(7)生物技术领域具有战略重要性的技术。
自 ISC 认定申报材料齐全之日起,为期 30 天的核查阶段(第一阶段)将启动。在该核查阶段,ISC 的相关成员将审查交易及收购方的主要特征,以及该交易是否可能对公共秩序、安全或相关地区或社群的战略利益产生潜在影响。该 30 个日历日的期限可因多种原因延长或中止。若在 30 个日历日期限届满时(若已延长,则按延长后的期限)未作出正式决定,该交易视为已获批。
若任一主管成员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共秩序、安全或战略利益受潜在影响的特定情形,ISC 将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第二阶段)。若启动第二阶段审查,ISC 需在 28 个日历日内完成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投资方。但需注意,在第二阶段,该期限同样可因多种原因延长或中止。第二阶段审查的结果包括三种:获批、附条件批准,或禁止该交易完成的否决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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