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涉外律师解读:荷兰的外商直接投资法律规定及限制

一、法律体系与司法秩序


与许多其他欧盟国家一样,荷兰实行大陆法系。立法是主要法律渊源,判例法形成的先例以及合理性和公平性原则也发挥着重要作用。除本国国内法律体系外,欧盟法律框架同样适用于荷兰。

 

民事和刑事案件司法体系

11 个地区法院(rechtbanken)负责审理民事和刑事案件,另有 4 个上诉法院(gerechtshoven)。荷兰最高法院(Hoge Raad der Nederlanden)是民事和刑事案件的最高审级法院,但仅能基于有限且特定的法律依据撤销上诉法院的判决,不得审查案件事实。

荷兰法律体系在世界银行法治指数中排名靠前,被认为是全球最高效的大陆法系之一。荷兰法律程序平均耗时 130 天。紧急事项可通过简易程序审理,判决可在数周甚至数天内作出。

针对特定法律领域,荷兰设立了具备专业资质的法院。以下法院在国际商法领域最为相关:

荷兰商事法院:允许当事人在任何国际商事纠纷中全程使用英语进行诉讼(从传票、庭审到判决);

阿姆斯特丹上诉法院企业庭(Ondernemingskamer):对某些公司法相关事项拥有专属管辖权;

鹿特丹地区法院海事庭:允许当事人部分使用英语进行诉讼;

海牙地区法院知识产权专业庭:允许当事人部分使用英语进行诉讼。

 

行政案件司法体系

与民事和刑事案件类似,原则上地区法院对行政案件拥有管辖权,但前提是必须先完成向相应行政机构提起申诉的法定程序。上诉案件由多个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具体由哪一法院管辖取决于案件类型。大多数上诉由国务委员会行政审判庭(Afdeling bestuursrechtspraak van de Raad van State)审理,该庭在大多数情况下是荷兰行政法事务的最高法院。仅税务案件可向最高法院提起最终上诉。

与其他国家不同,荷兰司法机构不对立法的合宪性作出裁决。根据荷兰议会近期的一项决议,未来立法的合宪性将由议会单独设立的委员会负责处理。

 

二、外国投资限制

 

1、外国投资审批

 

审批要求

荷兰的投资审批要求向来较为宽松。但随着 2019 年欧盟《外国直接投资审查条例》(Regulation (EU) 2019/452)生效,这一情况发生了变化。部分行业和产业的监管不再考虑投资者的国籍或所属国家。

《电力、天然气、饮用水及电信法》

《电力法》《天然气法》以及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生效的《电信法》规定,电力、天然气或电信公司的任何控制权变更,均需向荷兰经济事务(及气候政策)部进行申报。无论投资者身份如何,只要控制权变更导致上述特定行业(电力、天然气或电信)公司的 “主要控制权” 发生改变,均需履行此筛选义务。出于公共安全或供应安全考虑,触发控制权变更的交易可能被禁止,或被附加特定条件。若当事人未向该部申报,相关交易可被撤销。

饮用水公司依法必须由荷兰公共实体直接或间接持有。

 

《金融监管法》

受《金融监管法》约束的公司和机构发生某些控制权变更时,需向荷兰金融市场管理局(Autoriteit Financiële Markten)或荷兰中央银行(De Nederlandsche Bank)报告。

荷兰筛选机制的实施:《安全审查法》

2023 年 6 月 1 日,《投资、并购安全审查法》(Wet Veiligheidstoets investeringen, fusies en overnames,简称《安全审查法》或 Vifo 法)正式生效。该法要求特定荷兰公司的控制权变更需向投资筛选局(Bureau Toetsing Investeringen – BTI)申报并获得批准。在荷兰从事关键基础设施或企业供应、敏感技术领域活动的公司,以及运营商业园区的公司,均属于该法的监管范围。

“控制权” 指投资完成后,通过持股或事实上的方式对目标公司施加决定性影响的能力。根据目标公司类型的不同,适用相应的门槛标准。投资筛选局收到申报后,将审查该交易是否可能对国家安全构成风险,尤其是关键流程的连续性、防止不利的战略依赖性以及知识和信息的完整性与保密性。

原则上,审批需在收到申报后的八周内完成。若需进行正式评估,投资筛选局可额外获得八周时间进行深入调查。每个阶段均可单独延长。

在投资筛选局对交易作出批准前,相关当事人需遵守暂停履行义务。

根据欧盟《外国直接投资审查条例》第 6 条第 1 款,需向欧盟委员会通报相关交易,欧盟委员会及其他欧盟成员国可就该交易提出质询。

 

2、违规情形的程序与制裁

根据现行法律,若电力、天然气或电信行业外国投资的当事人未向相关部门申报,该交易可被撤销。

未遵守《安全审查法》规定的申报义务,可能导致投资者因该交易获得的所有表决权被直接暂停。相关公司必须全力配合。

此外,投资筛选局可要求当事人在交易被发现后的三个月内完成申报。在此期间,投资者的权利将被暂停。投资筛选局还可处以行政罚款,最高金额可达营业额的 10%。

若交易未经投资筛选局批准即已完成,《安全审查法》规定该收购行为应被宣告无效。


3、外国投资者需履行的承诺

外国投资者需履行 “外国投资审批” 部分所述的申报要求。


4、上诉权

在荷兰,外国投资者就外国投资相关事项无上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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