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樽律所】低于采购价的发票可以开么

在商业实践中,企业常面临客户要求开具低于实际采购价的发票的情况,那么低于采购价的发票可以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时,必须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准确标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这意味着发票金额必须真实反映交易实质,任何偏离都可能被视为违规。例如,在一个虚构案例中,C公司向D公司销售商品,实际成交价为12万元,但应D公司请求开具了仅9万元的发票。事后税务稽查发现此行为涉嫌虚报价格和协助偷税,C公司被处以高额罚款和滞纳金。笔者认为这种行为不仅违背税法诚信原则,还可能引发连锁审计风险。

那么低于采购价的发票可以开么?通常认为这是不可行的。因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核心功能是确保交易透明和税收公平,如果企业故意低开发票金额,实质上是在隐瞒真实收入或帮助对方非法获取进项抵扣。这容易导致税务机关按偷税或虚开发票处理,企业需承担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实务中建议企业坚持开票金额与合同一致的原则;加强内部培训以提升合规意识;并定期复核交易记录以防差错。思考一下:当客户坚持要求低价开票时,企业应如何沟通并维护自身税务安全?

总之低于采购价的发票可以开么?答案是否定的。企业应着眼于合法经营和可持续发展而非短期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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