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樽律所】合伙人拖欠投资款不还怎么办

合伙人拖欠投资款不还怎么办?这可不是小问题,弄不好能让整个项目黄掉。根据《公司法》第28条和《民法典》第577条,股东必须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否则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其补足并承担违约责任。实务中这类纠纷特别多,尤其是初创企业。

说个真实案例(隐去公司名):去年有个做跨境电商的团队,五个合伙人说好各出50万。结果李某拖了半年只给了10万,理由先是"家里有事",后来说"对项目没信心"。其他合伙人急得跳脚——仓库租金都付不起了!这种情况笔者建议分四步处理:1.先友好协商给个缓冲期;2.发正式书面催告函;3.启动股东会决议程序;4.必要时起诉索赔。

这里要划重点:《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7条规定,经催告仍不缴纳的,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但实务中很多企业栽在程序问题上。比如上海某案例中,就因为没提前15天通知开会,法院把除名决议给撤销了。

笔者的实战建议:1.公司章程一定要写清楚出资期限和违约责任;2.每次催款都要留证据(推荐用公证送达);3.考虑设置分期出资条款。给大家留个思考题:如果拖欠款项的合伙人是公司唯一客户资源掌握者,强硬除名可能导致业务崩盘,这时候该怎么破局?

说到底,处理合伙人拖欠投资款不还怎么办这个问题要讲究策略。有时候用股权置换、业绩对赌这些柔性方案,比直接撕破脸更明智。毕竟做生意既要讲法理也要讲商道。

特别声明:本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代表国樽的观点和立场。
←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