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股东可以随时退股吗

股东可以随时退股吗?答案通常是否定的。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只有在特定法定情形下,反对股东会决议的股东才有权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其股权。这些情形主要包括: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分配利润、公司合并分立或转让主要财产、以及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后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等。

实务中需注意,笔者曾代理过一个虚构但典型的案例:某制造企业连续五年盈利但拒绝分红,小股东王某多次协商退出未果。最终王某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第一项提起诉讼,法院支持其诉求,判决公司按专业评估价回购股权。这个案例再次说明,股东可以随时退股吗并非简单问题,必须严格符合法定条件。

笔者认为,《公司法》的这一规定旨在平衡公司稳定运营与股东权益保护,但在实践中小股东往往面临举证难和维权成本高的问题。建议股东在投资前仔细审阅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明确退出条款;遇到争议时,应及时通过书面函件、调解或诉讼维护自身利益。最后留一个思考问题:如果公司章程约定了比法律更宽松的股权退出条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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