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作为权利继承的核心条款,在实际应用中往往比想象中复杂。该条文将权利主体区分为公民和法人两大类,在实务操作时需要特别注意继承时点和权利范围的区别。

举个典型案例:2023年某知名插画师突发心梗离世,其创作的《山海经新绘》系列作品引发子女与出版社的继承纠纷。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虽然人身权不能继承,但财产权保护期持续到作者死后50年。这个案例特别之处在于部分作品尚未发表,此时继承人行使发表权就需要格外谨慎。

对于法人作品的处理更体现专业度。笔者曾代理过某游戏公司分立案件,其开发的《仙侠录》游戏源代码的归属成为争议焦点。按照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的精神,虽然原公司注销,但因有权利义务承受主体(新设公司),著作权最终被判定由承继方取得。这里容易忽略的是企业改制时的特殊情形。

实务贴士:1.建议创作者建立作品登记与遗嘱的双重保障机制;2.企业并购时应专门核查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承继条件;3.合作作品需提前约定继承条款避免后续纠纷。

延伸思考:当继承人放弃著作财产权时,是否适用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关于"由国家享有"的规定?这个问题在实践中存在不同判例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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