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单位不激社保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损失应如何计算

社保断缴引发的养老金损失如何追偿?这个问题困扰着不少劳动者。根据《社会保险法》第16条,参加养老保险累计满15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但现实中,单位不缴或少缴社保往往导致员工退休待遇大打折扣。

笔者经办过一起典型案例:某餐饮企业3年间未给30名服务员缴纳社保,导致员工王某退休时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法院最终判决企业赔偿王某20年预期养老金的70%,合计18.6万元。这里需注意,单位不激社保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的计算通常要考虑:1.当地人均预期寿命;2.社平工资增长率;3.个人账户可能产生的收益。

关于赔偿标准,目前司法实践存在不同处理方式:1.按应缴未缴金额的3倍处罚(多见于劳动监察案件);2.参照同岗位退休人员待遇差额计算;3.委托保险精算机构评估损失。笔者认为第三种方式最科学,但成本较高且耗时长。

实务中建议采取以下步骤维权:1.先通过行政程序要求补缴;2.准备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明劳动关系存续的材料;3.退休前6个月就要开始核算养老金预估数额。值得思考的是:如果单位已经注销,劳动者该如何追索养老保险损失?

特别提示:单位不激社保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的主张时效为3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算。比如某建筑工人因包工头未缴社保,在55岁才发现问题,最终通过劳动仲裁获赔9万元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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