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干股的人算股东吗?这在法律实务中确实是个高频争议点。简单说,干股一般是指没掏真金白银,而是靠提供技术、劳务或商业资源换来的公司股份。虽然听起来像股东,但光有协议可能不够——法院看重的往往是工商登记和股东名册这些硬指标。
根据《公司法》相关条文,比如第十六条提到公司担保或投资得经过股东会决议,关联股东还得回避。这里“股东”包不包括持有干股的人呢?笔者认为,答案得分情况:如果干股持有者已完成工商备案和名册登记,那通常认定为正式股东;但如果只有私下协议没走程序,法院大概率不认。举个例子,2021年杭州某电商企业案例中,合伙人李某用客户资源换得10%干股,但一直没做变更登记。后来公司增资时李某想投票被拒,打官司也输了——法官直接点明:没登记就别谈股东权利。
所以回归问题:持有干股的人算股东吗?关键看是否“有名有实”。光拿着协议却不在册的,最多算潜在利益方;而登记过的哪怕没出资,也能行使表决、分红等权利。不过需注意,《公司法》对非货币出资要求严格,劳务或商誉折股必须经过评估和合法程序,否则可能被认定无效。
实务建议:企业安排干股时最好三步走——签详细协议、做价值评估、办工商变更。同时建议定期审查股东名册,避免“影子股东”引发治理混乱。另外别忘了,即使持有干股的人算股东,其权利范围也可能受协议限制(比如仅分红无表决权),这些都得白纸黑字写清楚。
思考问题:如果干股持有人通过代持方式隐身,公司破产时ta能否以“实际股东”身份主张责任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