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遇阻别着急,法律给您撑腰!《社会保险法》第19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离职员工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笔者经办的真实案例:2021年北京某广告公司设计师王某离职后,原单位以"系统升级"为由拖延办理社保转出,导致其新单位无法参保。经劳动仲裁调解,原单位不仅补办了手续,还赔偿了王某的医保断缴损失。
遇到原单位不给转出社保时,建议采取以下步骤:1.先与人事部门友好协商,明确告知法律规定。2.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强制转移(需提供离职证明等材料)。3.必要时拨打12333人社服务热线投诉。上海某外企就曾因拒不配合社保转移被列入劳动保障失信名单。
特别注意:有些企业误以为扣着社保就能限制员工跳槽,这种想法大错特错!根据最新判例(如2023年苏州中院案例),即使存在劳动争议,用人单位也无权扣押员工的社保关系。笔者认为这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的优先保护。
操作锦囊:1.离职前30天就要开始关注社保转移事宜。2.要求原单位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原件(红章版)。3.如果遭遇原单位不给转出社保的情况,可同时向税务机关举报(自2020年起社保费由税务部门征收)。
延伸思考:当劳动者发现原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却又拒绝办理转移时,能否直接要求新单位重新开户参保?这个问题涉及到社会保险关系的连续性与补缴责任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