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律师解读:巴西关于跨境税务纠纷的法律规定


1、双重征税的处理机制

 

巴西的国际双重征税问题通常通过向税务机关提起行政程序或司法程序解决。也可通过相互协商程序(MAP)处理。实际上,纳税人更倾向于通过国内的行政诉讼或司法诉讼解决问题,因为相互协商程序(MAP)的使用率仍较低,且缺乏明确的规则和时限。

2024 年 4 月 10 日,巴西发布《联邦税务局第 401 号法令》,对联邦税务局内部的相互协商程序(MAP)作出了规范。

2022 年,巴西加入了经合组织(OECD)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项目下的《多边工具》(MLI)。但该工具尚未产生显著的实际效果,因为双边税收协定的国内化和适配流程仍处于初期阶段。巴西也未签署关于税务纠纷解决的欧盟指令。

 

2、一般反避税规则 / 特定反避税规则(GAAR/SAAR)在跨境场景的适用

 

巴西允许在跨境场景中适用一般反避税规则或特定反避税规则,但这些规则与国际税收协定的兼容性仍存在部分疑问。

巴西《税法》第 116 条单款规定的反避税条款,允许税务机关无视虚构的行为或交易,但该条款在双边税收协定场景下的实际适用范围有限。

随着通过《多边工具》(MLI)引入主要目的测试(PPT),预计联邦税务局将采取更严格的态度,识别为获取不当协定优惠而设计的人为架构。截至目前,巴西尚无关于主要目的测试(PPT)适用的既定先例。

 

3、国际转让定价调整的相关争议

 

与转让定价调整相关的争议,通过行政诉讼体系由联邦税务局和巴西联邦税务行政委员会(CARF)处理。需注意的是,巴西未加入《转让定价调整多边公约》,因此不采用国际仲裁方式解决相关争议。

当纳税人对所适用的方法或所认定的税基存在异议时,通常会引发司法纠纷。2023 年第 14596 号法律对转让定价法规进行了改革,使其与经合组织(OECD)标准保持一致。联邦税务局预计,随着预约定价安排(APAs)和新解释指南的实施,相关争议将逐步减少。

 

4、单边 / 双边预约定价安排

 

预约定价安排(APAs)是巴西近年来新增的工具,已成为预防转让定价领域争议的重要手段。

2024 年起,联邦税务局开始正式规范单边预约定价安排(2024 年 5 月 27 日发布的《联邦税务局第 2198 号规范性指令》),并计划将其扩展至双边模式,尤其是与巴西签订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

预约定价安排的流程始于纳税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交易信息及拟采用的转让定价方法。联邦税务局对案件进行审核,可能要求修改相关内容,之后通过协商签订协议,协议有效期为特定期限。税务机关将通过定期审查监控协议的执行情况。

 

5、跨境相关诉讼

在巴西,引发跨境争议最多的场景主要涉及预提税、转让定价、常设机构利润归属以及双重征税协定的解释。

高净值个人的税收居民身份认定、外国子公司利润分配相关问题(受控外国公司规则 / CFC 规则)也日益频繁地引发争议。

联邦税务局预计,随着巴西进一步向经合组织(OECD)实践靠拢,以及国际税收规则的现代化,此类争议将逐步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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