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律师解读:比利时关于跨境税务纠纷的法律规定



1、双重征税的处理机制

 

在跨境场景下,因重复征税评估或调整导致双重征税时,通常会同时适用国内诉讼及相关双重征税协定项下的可用机制。随着《多边税收协定公约》(MLI)与《欧盟税务争议指令》生效,预计具有约束力的仲裁将成为解决国际税务争议的更常用选择。

 

2、一般反避税规则 / 特殊反避税规则在跨境场景中的适用

 

税务机关认为,反避税规则同样可适用于双边税收协定涵盖的跨境场景。鉴于双边税收协定的优先地位,若税务机关的主张与适用协定不一致,在特定情况下可能存在争议。

此外,一般反避税规则(GAAR)的条文表述似乎将其适用范围限定于对国内条款的滥用。判例法尚未就此提供明确指引。《多边税收协定公约》(MLI)引入的主要目的测试(PPT)及双重征税协定(DTT)序言的修订,将如何影响税务机关打击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的方式,目前尚难定论 —— 毕竟税务机关已在跨境场景中适用比利时一般反避税规则(GAAR)。

当前,根据笔者经验,税务机关主要关注 2019 年欧洲法院在所谓 “丹麦案例” 中的判决,以及《反避税指令》中的反避税条款。

 

3、国际转让定价调整的争议

 

传统上,转让定价调整相关争议主要依据国内法解决,尤其是比利时法律中关于 “异常或无偿利益” 的规定,或与可扣除费用相关的一般规则。2004 年,比利时参照《经合组织税收协定范本》第 9 条,在国内法中明确引入独立交易原则。

 

4、单边 / 双边预约定价安排

 

向裁决服务部门申请税务裁决形式的单边预约定价安排较为常见(详见 6.4 通过具有约束力的事先信息与裁决申请避免争议)。该流程通常始于预申请阶段,需在此阶段说明并讨论拟议架构。第二阶段需提交书面裁决申请,详细列明事实情况、税务分析及相关证明文件(如基准分析报告),裁决结果将基于此作出。整个流程一般需 4 至 6 个月,裁决的匿名版本随后会对外公布。

 

裁决有效期不超过五年,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双边预约定价安排(APAs)较为少见。申请需提交至税务机关的国际关系部门,且必须在拟涵盖年度的第一年前提交。国际关系部门会与其他相关司法管辖区协调申请事宜,双边预约定价安排不对外公布。流程耗时因案件而异,复杂案件可能长达数年,比利时境内不收取相关费用。

 

5、跨境场景相关的诉讼

 

税务诉讼常见于标准跨境领域(如预提税、常设机构、转让定价等)。由于比利时政府设立了转让定价部门 —— 联邦税务机关下属的专业团队,该国转让定价相关诉讼大幅增加。

近期,联邦税务机关内部成立了专门团队,专注于重组、复杂跨境集团架构及对外被动收入相关事务。企业和个人纳税人的税收居民身份争议,以及预提税相关诉讼也呈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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