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雇佣法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菲律宾劳动法》(“《劳动法》”)是雇佣法的主要渊源。宪法提供指导,同时辅以多项与雇佣相关的法律、菲律宾最高法院的判决 / 裁决,以及劳工与就业部(“DOLE”)的行政命令。
2、哪些类型的劳动者受雇佣法保护?不同类型的劳动者如何区分?
以下类型的员工受法律保护:
正式员工:
(1)按工作性质划分,指受雇从事雇主日常业务或贸易中通常必要或合意活动的员工;
(2)按服务年限划分,指就其所从事的工作而言,已提供至少一年服务(无论连续或中断)的员工。他们享有任职保障及法律赋予的所有保护。
项目员工:指受雇从事特定项目或任务的员工,其雇佣期限在录用时已明确与项目的完成或终止挂钩,因此雇佣期限与项目期限一致。他们在项目存续期间享有任职保障。
季节性员工:指从事季节性工作的员工,仅在特定季节受雇。
临时员工:指受雇从事仅与雇主业务附带相关的工作或服务,或雇佣期限在录用时已明确告知员工的员工。他们有权享受大部分法定福利,但不包括退休金和服务激励假期工资等。
固定期限员工:并不常见,《劳动法》未明确认可。司法实践仅在特定情况下认可其合法性。他们有权享受合同约定的福利,并在合同存续期间享有任职保障。
试用期员工:指在转正前需经过试用期的员工。他们在试用期内享有任职保障,仅因正当或经授权的理由,或未达到正式员工录用标准时,方可被解雇。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3、雇佣合同是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若否,雇主是否需以书面形式向员工提供特定信息?
仅在部分情况下需要。雇佣条款需记录在案,供政府检查员查阅。部分情形要求签订书面合同,例如雇佣家庭佣工和护理人员、在公共娱乐或信息领域工作的童工,以及三方劳务承包。
4、雇主是否必须遵守最低雇佣条款与条件?
是。这些条款与条件包括:最低工资、加班费、夜班津贴、服务激励假期、法定假期(产假、陪产假、单亲父母假等)、休息日、特殊假期或休息日工作的额外报酬、假期工资、离职费及退休金。
5、雇佣条款与条件通常是否通过集体谈判确定?谈判通常在公司层面还是行业层面进行?
雇佣的经济条款(如加薪)和非经济条款(如工会保障条款)均可通过集体谈判确定。集体谈判通常在公司层面进行。
免责声明
法律及程序可能发生变更。本文仅提供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建议。若您在海外遭遇法律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咨询专业涉外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