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没有发票怎么办?这确实是实务中的常见痛点。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企业必须保障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进一步要求用人单位及时足额支付报酬。笔者认为,这些法条虽未直接涉及发票问题,但确立了工资支付的法定义务,为企业处理无票场景提供了依据。
遇到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没有发票怎么办时,建议企业优先采用临时用工登记制。例如,某路桥公司在2022年道路施工项目中,雇佣了30名农民工,因无法取得发票,财务部门制作了详细的工时记录表和工资发放清单,并通过企业对公账户批量转账。发放时备注“项目劳务工资”,同步保存银行回单、考勤打卡截图及工人签收记录。这一操作不仅满足税法要求的凭证替代条件,还在后续工人维权时成为关键证据。
需注意的是,单纯依赖内部凭证可能存在税务稽查风险。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支出可税前扣除,但需证明业务真实性。笔者建议企业补充签订简易劳务协议、保留现场工作影像资料、并定期整理工时汇总表,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对于农民工而言,若遇拖欠工资,可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六条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支付令。实务中建议工人主动收集:1.微信/短信沟通记录;2.工牌或考勤记录;3.银行转账碎片信息(即使部分现金发放)。
最后思考:在数字化支付普及的背景下,是否可能通过政府协同平台实现农民工工资的备案制管理,从而减少无发票带来的合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