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侵权责任赔偿范围的确定需严格依据实际损害与合理必要原则。根据司法实践,常见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用、护理支出、交通成本等直接治疗相关开销,以及因伤病导致的误工损失。需特别注意的是,所有索赔费用必须与侵权行为存在因果关系,且金额符合一般市场标准或行业惯例,否则可能面临法院的严格审查。
例如,2023年东部某省法院审理的一起健身房意外伤害案中,原告王某因设备故障受伤,主张医疗费3.2万元、康复理疗费1.5万元及误工损失4万元。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有明确票据的医疗费和实际收入证明的误工费,但驳回了部分高价理疗项目(因无法证明其必要性)。笔者认为,这类判决体现了司法对侵权责任赔偿范围的审慎把握——既保障受害人权益,又防止过度赔偿。
法律层面主要援引《民法典》第1179条,明确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应包括治疗康复的合理开支(如医药费、护理费)及误工减少的收入。若造成残疾或死亡,还需涵盖残疾赔偿金、丧葬费等延伸损失。值得注意的是,该条款中的"合理费用"是界定侵权责任赔偿范围的核心标准。
实务建议:当事人应系统保存医疗票据、缴费记录及医嘱文件,必要时可申请第三方机构对费用合理性进行评估;被告方则需重点审查费用关联性与市场公允性。思考问题:随着远程医疗普及,未产生实际交通成本的网络问诊费用是否应纳入侵权责任赔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