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如何定义非法集资

如何定义非法集资?通俗来说,这指的是没有经过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正式批准,借助公开宣传手段向不特定人群吸收资金,同时承诺返还本金、支付利息或提供其他回报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回报不一定局限于现金形式,也可能包括股权、实物等多种方式。准确理解如何定义非法集资对于识别和防范相关风险至关重要。

从法律层面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列出了四个关键要件:一是未经批准或假借合法名义吸收资金;二是通过公开渠道进行宣传;三是承诺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四是针对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只有全部符合这些条件,才能适用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规定。实务中如何定义非法集资往往围绕这四个要素展开。

举个例子:2022年某省一家生物科技企业以研发新型保健品为由,在线上平台发布高收益投资广告,承诺一年内返还本金并给予12%的分红。该公司未经任何金融审批,短短半年就向数千名网民募集资金超过3000万元。最终被司法机关定性为非法集资,主要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个案例再次说明如何定义非法集资需紧扣公开性、利诱性和对象不特定性。

笔者认为,界定是否属于非法集资,“面向不特定对象”这一点最为核心。即使企业证照齐全、业务看似正规,只要未经特许就向社会大众公开融资,便可能踩到法律红线。当前许多P2P平台爆雷事件根源就在于此——模糊了私募与公募的界限。

实务建议:投资者务必核实融资方是否持有银保监会或证监会颁发的金融牌照;融资企业应严格控制募集范围,避免使用网络推广、线下路演等公开方式定向吸纳资金。最后留一个思考题:随着社交媒体和虚拟社区兴起,“不特定对象”的认定是否应扩展到网络匿名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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