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母公司经营范围是否必须涵盖子公司业务的问题,实务中常引发争议。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范围可自主确定,这是与分公司的核心区别所在。
典型案例:2023年上海某建筑集团(母公司资质为房屋建筑工程)设立新能源科技子公司时,虽母公司无电力业务许可,但子公司成功取得光伏发电项目开发资质。该案例充分说明子公司的经营自主性。
需注意三个实务要点:1.母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存在"交叉"或"互补"关系。2.特殊行业(如金融、医疗)仍需前置审批。3.外资企业设立子公司还涉及外商投资负面清单限制。
笔者认为,这种制度安排体现了商事主体意思自治原则。特别是在当前产业升级背景下,"母公司+专业子公司"的模式更有利于企业多元化发展。
重要提示:1.建议在投资协议中明确约定业务划分条款。2.对于需要特殊资质的业务应提前6个月启动申请程序。3.跨省经营需特别注意当地产业政策差异。
思考问题:当母子公司经营范围存在重大差异时,如何构建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这需要从股权架构和公司治理两个维度综合考量。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法律不强制要求母公司经营范围包含子公司业务内容,但对于军工、通信等敏感领域仍存在特别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