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侵权纠纷中,销售者若要成功主张合法来源抗辩,通常需满足几个核心条件:侵权事实成立、主观上善意不知情、客观上能清晰证明商品来源合法。缺少任一环节,抗辩都难以获得法院支持。笔者提醒大家注意,这类抗辩并非万能盾牌,而是建立在证据充分和法律逻辑严密的基础上。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九条,能够被认定为合法取得的情形主要包括:1.供货方提供的盖章清单及收据,且经查证属实;2.双方签订的进货合同并已实际履行;3.发票信息与涉案商品一致;4.其他可相互印证的有效凭证。实务中法院强调证据应形成完整链条,不能存在明显矛盾或漏洞。
例如某地曾有一例案件:零售商李某通过正规渠道采购一批服装,保存了进货发票和电子合同。后被诉商标侵权时,因能清晰说明货物来源且无主观故意,最终法院认可其合法来源抗辩成立。但需注意,如果相关凭证存在时间冲突或信息不全,例如发票未列明商品型号,则抗辩效力将大打折扣。
从实践角度出发,笔者建议经营者务必完善进货查验流程:保留所有交易记录、定期审核供应商资质、注意票据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尤其在电商环境下,线上交易记录、物流单据等电子证据也日益重要。最后留一个思考:面对平台货源复杂多元的现状,商家可以采取哪些技术手段或合作机制来更高效地实现合法来源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