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樽律所】借款没有写还款日期怎么办

在民间借贷中,借款没有写还款日期怎么办是一个常见问题。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如果双方未约定还款时间,首先应尝试协商补充协议;若协商失败,则需参考合同条款或行业惯例来确定期限;如果仍无法明确,法律允许借款人随时偿还债务,而出借人也可随时要求返还(但必须提供合理的宽限期)。

笔者曾代理过一起2023年上海的个人借贷纠纷:张某借给同事李某20万元用于家庭应急,因关系友好未写明还款日。后来张某因购房需要资金,口头催款无果后诉至法院。法官依据本地小额借款通常3个月内结清的习惯,判决李某在2个月内还清欠款。这个案例突显了借款没有写还款日期怎么办的关键——如何界定"合理期限",往往取决于借款目的、金额高低以及地区性交易惯例。

需注意的是,即使借款协议中未约定日期,逾期不还仍可能构成违约。例如在上述案例中,如果李某超期未还,法院可能支持按LPR计算资金占用费。笔者认为,出借人催款时最好通过书面方式(如邮件或短信)指定一个明确宽限期(通常15-30天),以减少后续纠纷风险。

实务建议:1.在起草借款合同时,强烈建议明确约定还款日期;2.如果已经遗漏日期,应尽快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3.催收过程中务必保存好给予对方合理期限的证据,例如聊天记录或书面通知。思考问题:当借贷双方对"合理期限"的理解存在较大分歧时,如何有效举证证明自己所主张的期限符合行业或地方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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