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假乞丐诈骗金额达到法定标准时,通常可以按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来说,当涉案金额超过3000元时即构成"数额较大",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这类案件中,乞讨诈骗属于诈骗案件的种类吗?答案是肯定的——只要符合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并骗取财物的特征,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诈骗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明确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则构成"数额特别巨大"。这三个量刑档次直接对应不同的刑罚幅度。
笔者曾处理过一个典型案例:王某伪装残疾人在地铁站行骗,通过伪造医疗证明和悲情故事,两年间共骗取爱心捐款达5.8万元。法院最终认定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这个案例再次印证了乞讨诈骗属于诈骗案件的种类吗的命题——只要符合犯罪构成要件,无论采取何种伪装形式都应依法惩处。
实务中需特别注意:1.证据收集要重点固定虚假陈述与骗捐行为的因果关系;2.金额计算应累计案发期间全部违法所得;3.被害人众多的案件可能加重量刑。笔者认为对于职业化乞讨诈骗团伙,还应追查资金流向和组织结构。
建议执法机关:1.建立行乞人员身份登记系统;2.加强与民政部门的协作核查;3.对可疑募捐行为及时固定电子支付证据。最后留给读者的思考题:当街头乞讨者确属贫困群体但夸大困难程度时,法律评价是否会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