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专利能否申请高新企业的问题,其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早有明确规定。笔者经办过的一个典型案例是,深圳某AI初创企业通过购买3项区块链相关发明专利,结合自身2项软著,最终成功获得高新资质。这里有个关键细节:他们不仅完成了专利转让登记,还专门做了技术吸收的文档留存。
《专利法》第十条特别强调了专利权转让的形式要求。实务中常见这样的失误:1、只签了转让合同却没办理著录项目变更;2、购买的专利与主营业务关联性不足;3、忽视专利年费的缴纳情况。曾有家生物医药企业花200万买的专利因未及时缴费失效,导致高新申报被否。
从审查角度看,购买专利能否申请高新企业主要考量三个维度:1、法律权属是否清晰完整;2、技术领域是否符合八大领域;3、是否形成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笔者建议企业在交易时要求卖方提供:1、最近三年的年费缴纳记录;2、原始专利申请文件;3、无侵权声明的保证书。
特别提醒两个实操要点:首先,购买的发明专利最好剩余有效期不少于7年;其次,建议将外购专利与自主研发项目进行组合申报。比如杭州某机器人公司就采用"2项自研+1项外购"的模式通过了认定。思考题:如果同时购买专利权和技术秘密,在研发费用归集时该如何区分?
虽然购买专利可以作为申请高新企业的快速通道,但笔者观察到近年评审越来越注重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建议企业在2023年新规下,外购专利数量不宜超过知识产权总量的40%,并且要配套相应的研发投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