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务派遣用工模式下,劳务工的保险应该由谁来交是一个关键问题。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而劳务派遣单位作为法律意义上的雇主,应当负责为被派遣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等五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需注意的是,实际用工单位并不直接承担缴费责任,但仍可能因未履行监督义务而承担连带责任。
例如某市2022年曾有一例典型案件:某快递公司通过劳务公司聘用配送员王某,后王某在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经法院认定,由于劳务公司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最终判决由其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及伤残补助金。该案再次提醒我们:劳务工的保险应该由谁来交不仅影响员工权益保障,也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
笔者认为,虽然部分企业为降低用工成本会选择外包方式,但社会保险的缴纳主体必须依法明确。实践中经常出现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相互推诿的情况,这就需要通过完善合同条款和加强监管来解决。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用工单位支付了包含社保的费用给派遣单位,若后者未实际缴费,用工单位仍可能面临行政处罚风险。
实务操作中建议企业:1.在派遣协议中明确约定社保缴纳责任主体及违约责任;2.定期要求派遣单位提供社保缴纳凭证;3.建立员工权益保障核查机制。值得思考的是:随着新就业形态发展,传统劳务派遣中的社保责任划分是否需要进一步优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