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员工提出放弃五险怎么处理的问题时,很多企业容易陷入两难境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2条和《社会保险法》第58条,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去年深圳某设计公司就因采纳了20名员工集体签署的"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最终被要求补缴五年社保共计89万元,还额外承担了17.6万元滞纳金。
从司法实践看,法院通常认为此类纠纷需把握三个原则:1.社保缴纳义务不因双方约定而免除。2.员工事后仍可主张补缴权益(北京2022年判例支持员工追溯5年权益)。3.企业单方停缴可能构成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笔者代理过的一个典型案例中,某物流公司驾驶员老王放弃社保后发生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公司承担本应由工伤保险支付的52万元赔偿金。
针对员工放弃五险怎么处理的实务困境,建议采取分级应对策略:1.入职阶段明确拒绝任何形式的弃保要求,可将社保条款用加粗字体载入合同。2.在职员工提出弃保的,应当月发出《限期补办通知书》(留存送达证据)。3.对拒不配合者依法解除合同,某电商平台通过企业微信留痕沟通记录,成功避免了违法解除赔偿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部分地区允许特殊用工形式参保。如杭州2023年出台新规,灵活就业人员可单独参加工伤保险。这为解决员工放弃五险怎么处理提供了新思路——可将符合条件的岗位转为非全日制用工。
思考题:若老员工坚持用"农村有新农合"为由拒缴社保,如何既维护劳动关系和谐又能守住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