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师事务所】电信诈骗有时间限制吗

电信诈骗作为特殊诈骗类型,其追诉时效问题常引发实务争议。根据刑法第87条规定,追诉期限与法定刑期直接相关,这点在电信诈骗案件中体现得尤为明显。

具体适用规则如下:1.普通电信诈骗(数额5000元至5万元)适用3年以下刑期档,追诉时效为5年;2.数额巨大(5万至50万元)案件时效延长至10年;3.特别重大案件(50万元以上)可达15年。笔者曾代理的2022年"冒充公检法"系列诈骗案中,主犯因单笔骗取78万元被认定"数额特别巨大",即便潜逃8年后仍被成功追诉。

需特别注意三个关键点:1.电信诈骗的时效起算点是最后一次作案时间;2.团伙作案以最后到案成员的犯罪时间计算;3.立案后嫌疑人逃避侦查的时效无限延长。如2019年某省破获的虚假彩票平台案中,由于持续发现新受害人,整个团伙的追诉时效多次重新计算。

实务建议:1.受害人应及时通过银行流水等证据固定被骗时间;2.对临近时效的案件可申请司法机关出具《不受追诉时效限制决定书》;3.跨国案件要重点收集服务器日志等电子证据。

思考问题:当电信诈骗团伙采用"游击式"作案(如每季度更换服务器地点),如何准确认定犯罪终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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