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樽律所】离婚的财产分割包含父母名下的财产吗

离婚财产分割中,父母名下的财产是否纳入分配范围是个高频争议点。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产权登记具有绝对效力——简单说就是"房产证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笔者代理过的2022年上海某离婚纠纷中,双方婚后一直居住在男方父母购买的学区房内,但因房产始终登记在公婆名下,法院最终认定该房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无关。

民法典第1063条划定了个人财产范围,特别强调"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实务中常见这种情况:小夫妻结婚时由一方父母出资首付买房,但刻意保留产权在父母名下。这种操作在法律上视为父母名下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去年北京朝阳区就有类似判例,女方主张分割居住十年的婚房未获支持。

需特别注意三种特殊情形:1.能证明父母名下账户资金实际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的;2.婚前购房婚后还贷但登记在父母名下的(可能主张还贷部分补偿);3.故意将夫妻财产转移至父母名下的(可适用民法典第1092条追回)。笔者处理过苏州某案例,丈夫通过母亲账户收租长达五年,最终被认定为恶意转移共同财产。

给当事人的三点忠告:1.不要想当然认为"住着的房子就能分",关键看产权登记;2.父母资助要留书面凭证明确性质;3.涉及父母名下的财产要早做证据固定。留个思考题:如果婚内将自有资金用于装修父母名下的房产,离婚时该如何主张权益?

最后提醒一个残酷现实:很多夫妻误以为长期共同还贷就能改变权属。实际上像北京2023年最新判例所示,即便婚后持续偿还父母名下房产的贷款20年,只要没办理过户手续,依然不属于可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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