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重婚受害者不追究会怎样

重婚罪的法律认定其实存在不少实务难点。刑法第258条虽然规定了重婚罪的构成要件,但现实中很多情况取决于当事人是否追责。比如去年深圳就发生过一个典型案例:某公司财务总监李某在异地用假身份证登记结婚,原配发现后因担心影响孩子高考选择沉默,直到两年后小三主动闹事才案发。

从司法实践看,当重婚受害者不追究时,案件往往会出现三种走向:1.违法行为持续数年不被发现;2.知情人举报后公安机关才介入;3.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过错证据被提出。笔者注意到,这类案件中约有60%的受害者最初都选择隐忍。

民法典配套规定其实给了受害人多重保障:婚姻无效宣告、损害赔偿请求权等。但关键问题在于,这些权利都需要主动主张才能实现。曾有律师统计,在重婚受害者不追究的案件中,有超过八成最终是通过财产分割时的"暗补偿"来了结的。

实务操作建议:1.即使暂时不想报案,也要及时公证微信聊天记录、共同消费凭证等电子证据;2.可以通过提起确认婚姻无效之诉来固定事实;3.注意收集对方以夫妻名义对外活动的证人证言。

值得深思的是:在社会观念日益开放的今天,"重婚受害者不追究"现象背后反映的是法律保护与现实诉求之间的哪些矛盾?这种选择性执法是否会变相纵容违法行为?

最后提醒各位读者:法律赋予的不追责权利是柄双刃剑。笔者的经验是,即便选择和解也应当通过正规法律文书明确责任,避免对方日后反咬一口主张恶意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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