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在婚姻家事案件中经常出现。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但实务中需要结合具体出资情况来判断。
笔者曾处理过一个典型案例:王先生和赵女士2018年结婚后购买了一套学区房,总价500万元。首付款300万来自王先生婚前存款(有银行流水证明),剩余200万办理了按揭贷款并由双方共同偿还。法院最终判决该房产归王先生所有,但需补偿赵女士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这个案例说明,婚后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并非绝对。
需要特别注意的三种特殊情形:1.父母明确赠与一方的购房款;2.用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房且能证明资金流向;3.双方签订过婚内财产协议。在这些情况下,"婚后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的答案就可能是否定的。
实务建议:1.大额资金流转务必保留完整凭证;2.父母资助购房最好书面注明款项性质;3.考虑办理婚前/婚内财产公证。思考题:如果婚后卖掉婚前个人房产再购房,新购房产是否必然属于共同财产?
最后提醒,《民法典》司法解释强调要综合考量出资来源、产权登记、还贷情况等多重因素。因此对于"婚后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不能简单作答,必须结合个案具体情况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