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不是在哪里都可以办理?这个问题困扰着不少准备结束婚姻的夫妻。实际上,法律对离婚登记地点有严格限制,不是随便找个民政局就能办成的。
根据《民法典》第1076条和《婚姻登记条例》相关规定,办理离婚登记必须遵守属地管辖原则。笔者处理过这样一个案例:杭州的刘女士和苏州的王先生因长期分居决定离婚,他们最初想在居住地上海办理,结果被告知必须回原籍地才能受理。
具体来说,内地居民办理协议离婚时:1.必须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2.现役军人需到部队驻地或户籍地民政局;3.涉外婚姻需在中国公民户籍地办理。
去年有个典型案例很能说明问题:一对在深圳工作的夫妻(男方北京户口、女方武汉户口),特意请假飞回武汉办离婚。他们原以为在深圳可以通融办理,但工作人员明确告知这不符合规定。可见离婚是不是在哪里都可以办理这个问题,答案非常明确。
实务中还需注意几个细节:1.集体户口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户口首页复印件;2.若户籍发生过迁移,以最新户籍信息为准;3.建议提前1-2周进行网上预约避免排队。
思考题:如果夫妻双方都在国外定居且国内户口已注销,还能否通过国内法院诉讼离婚?这种情况下该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最后提醒大家,关于"离婚是不是在哪里都可以办理"这个问题一定要重视。笔者建议提前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清楚所需材料和流程,避免白跑一趟耽误时间。毕竟婚姻关系的解除是严肃的法律行为,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规范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