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遗嘱继承如何办理过户

遗嘱继承如何办理过户是许多家庭关心的实际问题。根据《民法典》第1133条,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但实际操作中常遇到执行难题。比如去年处理的张女士案例:她持父亲手写遗嘱要求过户老宅,却因见证人缺失导致效力存疑。

办理遗嘱继承房产过户时需重点关注三个环节:1.确认遗嘱有效性,自书、代书、公证等形式要求各异;2.办理继承权公证时,其他继承人可能提出异议;3.持公证书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笔者建议优先选择公证遗嘱,其证明力最强且不易被推翻。

特别提醒几个易错点:1.若存在多份遗嘱,以最后一份有效遗嘱为准;2.缺乏民事行为能力的继承人仍需保留应继份;3.农村宅基地房屋还需符合"一户一宅"政策。曾有个案因忽视第三条导致无法完成过户。

实务操作建议:1.提前收集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基础材料;2.涉及境外文件需办理认证手续;3.对于存款等动产可同步办理继承手续。思考题:当遗嘱指定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该如何处理房产继承问题?

关于遗嘱继承如何办理过户的效率问题,通常2-6个月可办结。但若出现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可能耗时1-3年不等。因此及早规划并完善法律文件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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