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房产继承新的法律法规

房产继承新规实操解析:关键要点与风险防范

根据《民法典》继承编最新规定,房产继承流程已发生重要变化。实务中需重点关注三个核心环节:1.确认被继承人死亡事实的法律文件;2.核查房屋产权登记状况;3.审查继承人资格证明。笔者曾代理的2023年海淀区案例显示,近半数纠纷源于忽视新修订的《不动产登记条例》要求。

典型案例:张女士兄妹三人继承父母留下的学区房时,因其中一位继承人旅居国外,未及时办理放弃继承公证。根据现行《民法典》第1124条,这种情况将导致整个继承程序停滞。最终通过远程视频公证才解决问题,但额外产生2万余元费用。

关于遗嘱效力问题需特别注意三点:1.打印遗嘱必须全程录像;2.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3.2023年后设立的代书遗嘱需增加见证人声明条款。某基层法院统计显示,新规实施后遗嘱被认定无效的比例上升了15%。

针对农村房产的特殊性,《民法典》第363条与自然资源部新政存在衔接空间。比如笔者正在处理的王村案件中,涉及宅基地上翻建房屋的继承问题,既要考虑"房地一体"原则,又要注意当地集体组织成员资格限制。

实务操作建议:1.提前做好遗产清册并公证;2.区分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的不同继承规则;3.注意保留房屋原始购买凭证;4.善用遗产管理人制度简化流程。思考题:当多位继承人主张分割唯一住房时,如何平衡居住权与财产权?

特别提醒,《民法典》第1158条新增的"遗产管理人"制度为复杂房产继承提供了新思路。建议价值较高的房产可以考虑指定专业机构担任管理人,既能避免家庭矛盾又能提高处置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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