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樽律所】如何办理房屋继承更名

房屋继承更名手续看似简单,实则暗藏不少法律门道。笔者经办过的案例中,约30%的继承纠纷都源于对基本流程的误解。今天就结合《民法典》和《不动产登记条例》,说说如何办理房屋继承更名那些事儿。

首先要搞清楚的是,继承权公证是绕不过去的坎儿。去年有个典型案例:张先生父亲去世后,兄弟三人为朝阳区一套学区房闹上法庭,就因没做继承权公证直接去办过户,结果被登记中心拒之门外。这里需注意,《民法典》第1123条白纸黑字写着: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的就走法定继承程序。

说到具体材料准备,通常需要这三样硬货:1.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件;2. 房产证和土地证(现在是不动产权证);3. 所有继承人身份证件。特别提醒大家,如果是上世纪的老房子,很可能要补测房屋平面图——这在如何办理房屋继承更名过程中最容易卡壳。

关于税费问题很多人存在误区。直系亲属间的法定继承免征契税(依据财税〔2009〕78号文),但千万别漏算三项费用:1. 公证费按房产价值0.2%收取;2. 登记费住宅80元/套;3. 图纸费几十到几百不等。海淀区李阿姨去年就吃过亏,以为全免费结果差点耽误孙子入学报名。

实务贴士: 1. 遇到多位继承人时建议先签析产协议; 2. 老房子要重点核查土地性质; 3. 提前到税务窗口做免税备案。 这些细节往往决定着如何办理房屋继承更名的成败。

留个思考题:当发现被继承人生前欠缴物业费时,到底该由谁承担?这个问题在实操中经常引发争议。

最后强调下时效问题。《民法典》规定接受遗赠需在60日内表态,但普通法定继承没有期限限制。不过笔者建议别拖太久——房价波动大时容易引发家庭矛盾。遇到复杂情况还是找专业律师把关比较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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