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父母的遗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这个问题在离婚财产分割时经常成为焦点。民法典第1062条明确规定,婚后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但有个关键例外——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定只归一方,就属于个人财产。
来看个典型案例:2022年北京朝阳法院审理的李女士案件。李女士婚后继承了母亲留下的两套房产,价值约800万。由于母亲生前未立遗嘱,法院认定这些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笔者要特别指出,如果当时李母在遗嘱中写明"房产仅由女儿个人继承",结果就会完全不同。
实务中需要注意几个要点:1. 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法定继承的遗产自动变成共同财产;2. 书面形式的特别约定才能改变这个默认规则;3. 即使是赠与合同,只要写明"单独给某某",也能达到同样效果。很多当事人吃亏就吃在没有提前做好法律安排。
笔者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 父母最好通过公证遗嘱明确表达意愿;2. 可以考虑在赠与同时签订书面协议;3. 继承发生后要及时办理过户登记并注明性质。留个思考题:假设公婆转账给儿媳时备注"购房专用款",这笔钱还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关于夫妻一方父母的遗产是否共同财产的判断,既要看法律形式要件,也要探究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与其事后打官司扯皮,不如事先做好法律风险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