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结婚后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困扰着许多新婚夫妇。事实上,民法典第1062条明确规定,只有婚后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他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来看个典型案例:2021年杭州法院审理的陈某离婚案中,陈某婚前继承的200万遗产,虽然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到账,但因被继承人生前公证声明"仅归陈某个人所有",最终未被认定为共同财产。这个判决充分说明,并非所有婚后获得的财产都会自动变成夫妻共有。
笔者在实务中发现三个常见误区:1. 误以为婚前的理财收益都归个人(实际上持续性的投资收益可能被认定共同财产)。2. 忽视父母资助购房时的款项性质(建议转账时备注"借款"或"赠与子女一方")。3. 混淆人身保险的现金价值归属(生存金通常属个人,退保金可能被分割)。
特别提醒:1. 婚前房产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属于共同财产;2. 知识产权收益具有双重属性(创作时间决定权利归属,收益时间决定分配);3. 家务劳动补偿可单独主张。思考题:若用婚前存款支付婚后房屋首付,离婚时该如何计算补偿金额?
总之,"夫妻结婚后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这种认知过于绝对。建议新婚夫妇做好三件事:1. 对特殊资产进行公证;2. 建立独立的财务流水;3. 重大资产变动保留完整凭证。这样才能既维护感情又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