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起诉离婚第一次会不会判离

关于起诉离婚第一次会不会判离的问题,法律其实有明确规定。民法典第1079条指出,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必须进行调解,只有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时才准予离婚。但实务中首次诉讼就判决离婚的比例确实不高。

笔者曾代理过一起典型案例:张女士因丈夫长期出轨起诉离婚,提供了聊天记录和开房凭证等证据。虽然证据看似充分,但法院第一次仍判决不准离婚。这种情况很常见——法官通常认为首次诉讼要给双方冷静期,除非能证明存在严重过错。

需特别注意的几种情形可能直接导致首次判离: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注意需要确凿证据);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报警记录和医疗证明很关键);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实务中有个重要细节常被忽略:即便存在法定情形,如果对方当庭表示悔改并愿意和好,法官也可能给机会。比如陈先生承认家暴但出具了心理咨询证明和保证书,最终法院未判离。

笔者的建议:1.首次诉讼要做好调解的心理准备;2.重点收集能够证明感情彻底破裂的证据;3.提前做好财产调查工作。思考题:如果对方既不同意离婚又拒绝出庭应诉,该如何应对?

最后要明确的是,起诉离婚第一次会不会判离取决于具体案情和证据情况。即便不判离也并非坏事,这期间可以继续收集新证据为下次诉讼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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