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法院判决离婚生效后还需要开生效证明吗

很多当事人拿到离婚判决书后都会问:法院判决离婚生效后还需要开生效证明吗?这个问题确实值得好好说道说道。虽然判决书本身就有法律效力,但现实生活中不少部门办事时还是认那个红章生效证明。

去年北京朝阳区就有个典型案例(案例虚构)。张女士离婚后去派出所改户口本婚姻状况,民警非要她出示判决生效证明。结果她又跑回法院开证明,耽误了小半个月。这事儿说明啥?法院判决离婚生效后还需要开生效证明吗?答案是肯定的,特别是涉及户籍、房产这些重要事项时。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1. 一审判决15天不上诉才生效;2. 二审判决作出即生效;3. 调解书签收就生效。但实务中要注意三点:第一,银行、房管这些单位都有自己的材料要求;第二,不同法官开具证明的效率可能差很多;第三,电子档案普及了但纸质证明还是少不了。

笔者处理过几十起类似案件后发现,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是时间计算。比如2021年深圳有个案子(案例虚构),当事人误把邮寄时间算进上诉期,结果没及时开证明耽误了卖房。所以建议收到判决书马上做三件事:1. 在日历上标出上诉截止日;2. 提前联系书记员预约办理;3. 复印三份备用。

最后留个思考题:现在很多法院推行电子送达和区块链存证了,"法院判决离婚生效后还需要开生效证明吗"这个老问题会不会有新的解决方案?大家觉得未来能不能用电子签章代替纸质证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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