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师事务所:离婚协议房子留给孩子,父母有权卖房子吗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将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的情况越来越普遍,但"离婚协议房子留给孩子,父母有权卖房子吗"这个问题却让很多当事人困惑。民法典第1087条明确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应当照顾子女权益,但这并不意味着父母可以随意处置已归属子女的财产。

去年经手的一个案件很有代表性:李女士离婚时将价值280万的婚房过户给10岁女儿,并在协议中写明"父母保留居住权"。三年后前夫王某因投资失败,擅自将房屋抵押借款150万。法院最终认定该抵押无效,因为王某既未取得孩子同意(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也无法证明借款用途符合孩子利益。法院最终认定该抵押无效,因为王某既未取得孩子同意(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也无法证明借款用途符合孩子利益。这个案例清楚表明,即便离婚协议房子留给孩子,父母也无权单方面卖房子或抵押。

实务操作中要把握几个要点:1. 房屋完成过户即发生物权变动;2. 监护人处分财产必须经过特别程序(如向居委会/村委会报备);3. 重大财产处分可能需要法院特别许可。笔者发现不少当事人误以为"等孩子18岁再过户",这种约定实际上无法阻止父母在此期间处置房产。

站在法律实务角度,建议采取"双保险"措施:1. 在离婚协议中明确限制处分条款;2. 办理产权变更时同步进行异议登记。例如2022年上海某区法院支持的案例中,母亲在房产证备注栏成功登记了"未经子女书面同意不得抵押出售"的特别约定。

值得思考的是:若子女成年后自愿将房产低价转让给父母用于养老,但该行为导致其自身居住困难,此时是否构成权利滥用?欢迎读者分享您对"离婚协议房子留给孩子,父母有权卖房子吗"这个问题的实际处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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