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遗产必须公证吗?这个问题困扰着许多家庭。笔者去年经办的李女士继承案就很典型:其父亲留下的200万存款,因未办公证手续,银行要求所有法定继承人到场签字,导致旅居国外的弟弟专程回国办理,前后折腾了4个月。
根据《民法典》第1123条,继承开始后按法定或遗嘱继承办理。但需注意三点关键:1. 公证并非强制程序;2. 但房产登记等部门往往要求公证文书;3. 涉及境外财产时公证几乎是必经流程。
实务中不办公证可能遇到这些麻烦:首先像存款、股票等金融资产,机构为规避风险常要求公证(参考2023年北京朝阳法院典型案例);其次当出现多份遗嘱时,经过公证的通常优先采信;最后在跨境继承中,未经公证的文件很难被外国法院认可。笔者认为,与其事后补救不如提前规划,特别是涉及公司股权这类复杂资产时。
操作建议:1. 5万元以下小额现金可免公证;2. 自书遗嘱建议每页签名并注明日期;3. 电子遗嘱最好同步区块链存证。
延伸思考:如果唯一继承人行动不便无法亲自办理,是否有替代方案能兼顾安全与便利?
所以回到核心问题——继承遗产必须公证吗?法律上不强制但实务中很必要。就像买房可以不找中介,但专业服务确实能避免很多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