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樽律所:丈夫不养家妻子可以起诉离婚吗

丈夫不养家妻子可以起诉离婚吗?这个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若一方存在"不履行家庭义务"的情形且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另一方有权提起离婚诉讼。

去年我们代理的李女士案件就很典型:其丈夫陈某月收入2万余元却连续18个月拒绝支付房贷和孩子学费,将收入全部用于个人消费。法院审理时特别关注到三点:1. 经济克扣行为具有持续性;2. 造成子女被迫辍学;3. 经多次调解仍拒不改正。最终判决支持了李女士的离婚诉求。

实务中需注意,并非所有经济纠纷都会判离。法官通常会区分:1. 短期经济困难与恶意逃避责任;2. 客观履行不能与主观拒绝履行;3. 是否伴随家庭暴力等复合因素。比如疫情期间暂时减薪与常年转移财产就有本质区别。

笔者认为,丈夫不养家这类案件的核心在于证明"义务违反的严重性"。建议当事人:1. 保存微信催要生活费的记录;2. 收集子女教育支出凭证;3. 申请调取对方收入流水。2023年北京某区法院就依据外卖订单记录(显示丈夫长期点高价餐饮但拒付家用),认定其存在主观恶意。

值得讨论的是:若丈夫因创业失败负债而无力养家,但主动出具还款计划书,这种情况妻子坚持离婚能否获支持?这涉及到婚姻关系中经济责任与情感因素的平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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