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师事务所:离婚了还能住一起吗

离婚了还能住一起吗?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则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从法律层面说,我国现行法律确实没有明文禁止离婚后继续共同居住,但需要特别注意权利义务的重新划分。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了离婚的法定条件和程序,但并未对离婚后的居住方式作出限制。笔者曾代理过这样一个案例:刘女士与陈先生2020年协议离婚后,因照顾患病老人需要,在朝阳区某小区继续共同生活2年半。他们通过公证协议明确约定了房屋使用权和日常开支分担比例。

实务中要重点把握三个维度:1. 住房产权必须清晰界定,建议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或公证。2. 日常开销建议采用AA制并保留支付凭证。3. 需防范被误认为事实婚姻的风险,比如避免以夫妻名义参加社交活动。

笔者认为这种特殊居住安排有利有弊。深圳2022年就有个典型案例:吴先生离婚后与前妻同住期间继承的房产,因未及时分割导致被前妻主张共有权,最终法院支持了部分诉求。

给当事人的实用建议:1. 聘请律师起草专业的《离异同居协议》。2. 水电燃气等费用最好分户缴纳。3. 定期(如每半年)复核同居必要性。4. 重大财务往来务必书面确认。

值得深思的是:如果离婚后同居期间生育子女,抚养义务该如何认定?这个衍生问题让"离婚了还能住一起吗"的讨论更具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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