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离婚时一定要处理抚养权吗

离婚时一定要处理抚养权吗?这个问题困扰着许多面临婚姻破裂的当事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答案很明确:必须处理。我国《民法典》第1084条直接将抚养权问题列为离婚时的法定处理事项,这意味着它和财产分割一样是必经程序。

去年深圳就有个典型案例:张先生和陈女士在诉讼离婚期间,因双方都忙于工作疏忽了12岁儿子的意愿表达。法院最终依据《民法典》规定,专门安排社工对孩子进行心理评估后作出判决。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在处理抚养权问题时不仅要看法律条文,更要关注孩子的真实需求。

笔者在实务中发现有三个常见误区:1.有人认为只要对方经济条件好就自动获得抚养权;2.部分当事人误判八周岁孩子的意见权重;3.还有人觉得先抢到孩子就能赢得抚养权。这些都需要特别注意避免。

从操作层面来看,《民法典》配套司法解释给出了更具体的指引:1.两岁以下幼儿随母原则有例外情形;2.祖辈协助照顾可作为有利因素;3.子女医疗教育等特殊开支可另行主张。这些细节往往决定着案件的最终走向。

给当事人的实用建议:1.提前收集孩子日常生活照护的证据链;2.准备详实的居住环境证明材料;3.考虑通过调解委员会先行协商。记住,离婚时一定要处理抚养权问题不能含糊。

值得思考的是:当父母双方都有稳定收入且居住条件相当时,您认为法院会如何权衡"情感依赖"与"成长稳定性"这两个因素?

最后要强调的是,法律之所以要求离婚时一定要处理抚养权问题,根本上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任何试图绕过这个环节的做法都可能面临协议无效或被法院责令补正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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