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假离婚买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假离婚买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争议不断。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协议处理,但"假离婚"购房的特殊性在于婚姻关系是否真实解除。

笔者代理过这样一个案例:王某夫妇为子女上学办理假离婚,女方用婚内存款购买学区房并登记个人名下。两年后男方起诉要求分割房产,法院调取证据发现:1.双方仍共同生活;2.购房首付来自联名账户;3.有中介证言证实购房目的。最终判决该房产按共同财产分割。

实务中判断标准主要看三点:1.离婚手续是否完成全部法定程序;2.购房决策是否双方共同参与;3.财产混同程度。通常认为,若仅为获取购房优惠而虚假离婚,不影响财产共有属性。

需特别注意的风险点:1.银行流水会暴露资金真实来源;2.物业费缴纳记录可能证明实际居住情况;3.邻里证言对关系认定很关键。笔者建议此类操作前务必公证财产约定,避免日后纠纷。

延伸思考:当假离婚买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的争议出现时,如果一方已将房产转卖善意第三人,另一方的追偿权该如何实现?这需要综合考量交易安全和配偶权益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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