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销范围概述
江苏农村合作医疗,又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该制度旨在为农民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减轻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
二、报销比例及范围
1、门诊报销:
在镇卫生院就诊的医疗费用可报销40%,在二级医院就诊的医疗费用可报销30%,在三级医院就诊的医疗费用可报销20%。
住院治疗时,在镇卫生院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在二级医院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40%,在三级医院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30%。
2、用药报销:
村医依据《江苏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使用的药费;
镇级(含)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及门诊、区级限定专科门诊依据《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库》(2005年版)使用的药费。
3、其他报销:
床位费:乡镇卫生院最高11元/天、市及市以上医院最高15元/天。
药品费:执行《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凡目录以外的药品不予报销。
检查费:最高限额600元。
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计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
三、报销流程
1、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产生的医疗费用,需先自行垫付。
2、参保人员将相关医疗费用单据提交至当地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
3、经办机构审核后,将报销款项支付给参保人员。
四、特殊情况处理
1、意外伤害:意外伤害新农合是报销的,但是第三方造成的意外是不在新农合报销范围内的。
2、急诊、抢救: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属于报销范围。
五、报销比例调整
江苏省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江苏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及比例详解一、门诊报销范围及比例
1、普通门诊: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百分比60;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百分比40;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百分比30;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百分比20。
2、门诊观察:
每日最多可报销30元,每年最多可报销1000元。
3、门诊大病:
报销比例50%,包括特定疾病患者每人每年报销封顶线1万元;
恶性肿瘤、尿毒症、血友病患者每人每年报销封顶线3万元。
二、住院报销范围及比例
1、镇卫生院:
报销百分比60;
住院报销比例:新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辅助检查项目限额报销200元;
手术费起。
2、二级医院:
报销百分比40;
住院报销比例:新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辅助检查项目限额报销200元;
手术费起。
3、三级医院:
报销百分比30;
住院报销比例:新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辅助检查项目限额报销200元;
手术费起。
三、异地就医报销
江苏省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与本地就医相同。
四、报销限额
1、门诊报销限额: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5000元/年。
2、住院报销限额:根据当地政策规定。
江苏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广泛,报销比例合理,为农民提供了基本的医疗保障,参保人员应了解相关政策,合理利用农村合作医疗资源,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