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拿走公司公章是否违法?通常认为,这种行为可能构成对公司治理秩序的破坏,尤其在未获得合法授权的情况下。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若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并给公司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在实务中曾有一个虚构案例:某公司小股东擅自取走公章用于私自签订合同,导致公司面临债务纠纷,这不仅侵犯了其他股东权益,还可能触发法律追责。
从法律依据来看,《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明确规定了高管违规操作的赔偿责任;第一百五十一条强调了高管应接受股东监督和质询的义务;而第一百五十三条则赋予了股东在利益受损时的诉讼权利。笔者在此指出:股东拿走公司公章违法吗?答案是肯定的,尤其是在缺乏正当理由且损害公司利益时。这种行为不仅违反内部治理规则,还可能涉及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实务中需注意:公章是公司对外代表权的重要象征,任何未经合法程序的占用都可能被视为越权。建议企业完善公章管理制度,例如设置双人保管机制或定期审计使用记录,以防范此类风险。最后留一个思考问题:如果股东以“紧急情况”为由拿走公章但未造成实际损失,是否仍应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