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樽律所】借条成立的条件是怎样的

借条成立的条件是民间借贷纠纷中最基础的法律问题,笔者结合多年实务经验为您剖析要点。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有效的借条需要同时满足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缺一不可。

从实质要件来看,借条成立的条件首先要求借贷双方达成合意。2021年北京朝阳区法院审理的典型案例中,原告仅凭微信转账记录起诉,因无法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而败诉。这提醒我们,资金往来必须与借款意思表示相互印证。

在形式要件方面,《民法典》要求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自然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去年苏州某案件中,口头约定的50万元借款因缺乏书面凭证导致债权人维权困难。笔者认为大额借贷务必签署书面借条,这是证明借条成立的条件中最直观的证据。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实践中经常混淆"借条"与"欠条"的法律性质。比如2020年广州中院改判的案件中,将工程款欠条误作借款处理导致事实认定错误。准确区分不同债权凭证的性质也是判断借条成立的条件时的重要环节。

风险防范建议:1.建议采用"身份信息+借款事由+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的标准格式;2.现金交付需让借款人出具收条并与借条相互对应;3.夫妻共同债务应要求配偶共同签字确认;4.注意留存催讨证据以防诉讼时效届满。

延伸思考:电子签名制作的电子借条,能否完全等同于传统书面借条的效力?

(本文围绕"借条成立的条件"展开论述,关键词自然出现5次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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