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需重点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利率上限的严格约束。根据该司法解释,无论是借款利息还是逾期利息,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这一规则旨在平衡双方利益,防止高利贷现象的发生。
实务中常见的情况是:假设2023年5月某笔借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为3.65%,那么最高允许利率为14.6%。若双方约定利率为18%,超出部分通常不被法院支持。笔者在此提醒大家注意:即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高息条款,超过法定上限的部分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对逾期利率也做了类似限制。例如在一起虚构但典型的案例中,出借人张某与借款人李某约定逾期利率为20%,但因超过LPR四倍而被法院部分驳回。笔者认为,此类判决体现了司法对弱势借款人的保护倾向。
从操作层面建议:借贷双方签约时应明确利率条款并参照最新LPR数据,同时妥善保管合同原件、转账凭证等证据。最后留一个思考问题:若LPR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波动,是否会影响利率上限的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