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股东分不到钱怎么办

股东分不到钱怎么办?这是许多投资者在实际经营中经常遇到的困境。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有权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利润,但现实中公司可能因盈利波动、内部决策或控制权问题导致分红受阻。例如,某制造业公司近两年账面盈利可观,却以“技术升级投入”为由连续拒绝小股东的分红请求,股东李某联合其他投资人多次协商未果,最终不得不考虑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笔者认为,股东若面临长期无法分红的情况,首先应仔细核查公司章程和近期股东会决议,确认公司是否存在可分配利润但被恶意搁置的问题。实践中,大股东常以“现金流紧张”或“战略储备”为理由拖延分配,这时小股东可以通过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正式提出分红提案并要求表决。实践中,大股东常以“现金流紧张”或“战略储备”为理由拖延分配,这时小股东可以通过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正式提出分红提案并要求表决。如果控股方无正当理由一再拒绝,可能构成权利滥用,小股东可进一步主张损害赔偿。

此外,《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了股东的退出权——若公司连续五年符合分红条件却拒不分配利润,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以公平价格回购其股权。这一机制为小股东提供了关键的退出通道,避免资金长期被困。不过需注意,行使该权利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的60日请求期限和协商程序,笔者建议提前聘请律师评估可行性和操作细节。

从实务角度:一是建议小股东定期查阅公司财务报告和利润分配计划;二是在投资初期可通过股东协议约定最低分红比例或触发条件;三是注意保存会议记录、函件往来等证据材料。最后留一个思考:当大股东强调“长远发展”而拒不分红时小股东如何理性评估短期现金需求与股权增值之间的平衡?

特别声明:本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代表国樽的观点和立场。
←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