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投资领域,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五条的自愿原则,确实可自主协商收益安排方式。这意味着从合同自由角度,投资可以约定固定收益吗?答案是肯定的,但需注意司法实践对"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审查倾向。若协议缺乏风险共担机制,极易被重新定性为借贷关系,导致适用完全不同的法律规则。
例如2023年杭州某生物科技企业案例:投资者王某与企业签订《股权投资协议》,约定出资80万元获取年化10%的固定收益,且明确不参与企业决策。后企业因研发失败无法支付收益,法院最终认定该交易实质构成民间借贷,判决企业返还本金并按LPR四倍支付利息。这个案例再次提醒我们:投资可以约定固定收益吗的关键,在于是否具备真实投资的风险特征。
笔者认为,虽然固定收益条款本身不违反效力性强制规范,但司法机关会通过"实际履行行为+风险分配机制"进行实质性判断。若投资者既不参与经营管理也不承担亏损风险,却享受确定性回报,这种结构设计在诉讼中极易被穿透审查。因此建议在协议中嵌入风险揭示条款和决策参与机制。
实务操作中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在协议中明确资金具体投向和风险预警机制;2.设置与经营绩效挂钩的分红调整条款;3.保留投资者参与重大决策的记录凭证;4.通过共管账户等方式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值得思考的是:当私募基金通过结构化设计向优先级投资人承诺固定回报时,该如何平衡合规性与商业需求?
最后需要特别提示:在当前强监管背景下,投资可以约定固定收益吗的问题还需结合《证券法》和《防范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综合判断。若面向不特定对象承诺保本付息,很可能触及非法集资红线。建议在方案设计阶段就引入专业法律意见,确保交易结构既符合商业诉求又经得起司法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