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樽律所】医保断了三年之前交了不算了吗?

医保断了三年之前交了不算了吗?这个问题确实困扰着很多参保人。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医保需要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限,退休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实务中通常认为,如果断缴超过三个月,就需要重新办理参保手续,虽然之前的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但连续缴费的权益会中断。

笔者曾接触过一个案例:张某因转换工作导致医保断缴三年多,后来重新就业继续参保。

笔者曾接触过一个案例:张某因转换工作导致医保断缴三年多,后来重新就业继续参保。虽然他之前缴纳的7年费用仍然被认可计入累计年限,但由于中断时间过长,报销起付线需要重新开始计算,并且在等待期内无法享受实时结算。这个例子说明,“医保断了三年之前交了不算了吗”并非指缴费记录完全作废,而是连续性待遇会受到影响。

这里需特别注意几个方面:1.不同地区对于补缴政策有具体规定,有些地方允许补缴但需要支付滞纳金;2.中断期间的医疗费用必须由个人承担;3.连续缴费年限会影响大病保险和门诊报销比例。笔者认为个人应积极维护自身权益,特别是自由职业者应优先考虑衔接商业健康险作为补充。

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离职后及时以灵活就业身份续保;2.定期通过线上平台核对个人缴费记录;3.跨省市工作时务必办妥转移接续。最后请大家思考:如果因公司未及时缴纳导致医保中断,员工该如何追索由此产生的医疗费损失?

特别声明:本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代表国樽的观点和立场。
← 返回列表